根据《北京市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并结合本园工作实际,现针对春季生源进行招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12月19日—21日(9:30—11:30,14:30—16:00)
二、报名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北区幼儿园内
三、招生对象
1.学校在编教职工子女;
2.学校付费劳动合同制人员子女;
3.学校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子女、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二级单位付费劳动合同制人员子女;
4.社会生源。
四、招生条件
1.身体健康,智力正常;
2.招生年龄:学校在编教职工子女,2014年5月1日(不含5月1日)之前出生,年满2岁10个月;学校付费劳动合同制人员子女、学校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子女、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二级单位付费劳动合同制人员子女、社会生源,2014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之前出生,年满3周岁;
3.有预防接种本并按要求完成各项接种的儿童。
五、录取原则
由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对象的顺序号依次录取。
六、报名须知
1.学校在编教职工子女报名时请携带院系证明、工作证及家庭户口簿;
2.学校付费劳动合同制人员子女报名时请携带本处、室介绍信,人事处证明和家庭户口簿;
3.学校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子女报名时请携带离退休处介绍信、工作证、家庭户口簿;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二级单位付费劳动合同制人员子女报名时携带本处、室、中心介绍信,提供劳动合同和家庭户口簿;
4.社会生源报名时请携带家庭户口簿;
5.报名时请带上孩子。
七、收费办法
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本市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规[2012]4号)文件相关规定和学校相关文件,具体收费如下:
类别 应收保育教育费 实收保育教育费
在编教职工 750元/生/月 600元/生/月
其他 750元/生/月 750元/生/月
八、咨询电话:58909289;联系人:高老师、赵老师。
幼儿园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