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内容:现行《葡萄牙民法典》制定于1966年,其前身是该国1867年的《塞亚布拉法典》。1867年的《塞亚布拉法典》是葡萄牙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民法典,在意识形态、编制体例以及主要制度各方面均深受《法国民法典》影响;随着20世纪以来德国法学理论向葡萄牙的渗透,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新的民法典才在1966年诞生。然而,民法典表面上的德国化却没有彻底地洗涤在葡萄牙具有数百年根基的理性自然法基因,在总则与“物债区分”的外表下,《葡萄牙民法典》的实质内容更接近于法国民法或意大利民法。总括而言,1966年的《葡萄牙民法典》可以被视为德意志法系与拉丁法系结合的一次大胆的尝试;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可以认为是当时立法者踌躇于创新与传统之间的一个折中的产物。
由于历史的原因,《葡萄牙民法典》的影响不仅仅限于葡萄牙本土,还波及世界各地的一些葡语国家以及我国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现行的《澳门民法典》就是继受1966年的《葡萄牙民法典》而来的。
本次讲座我们有幸邀请到了里斯本大学太阳成集团tyc33455教授为我们讲授《葡萄牙民法典》及其国际影响的更多细节。敬请期待!
主讲人: Dário Manuel Lentz de Moura Vicente
Prof. Dr. Dário Moura Vicente,法学博士,里斯本大学太阳成集团tyc33455教授、副院长,海牙国际法院、巴黎第五大学、马德里康普顿斯大学、乌尔比诺大学、澳门大学客座教授。他同时还担任国际仲裁与调解杂志编辑、美国律师协会杂志委员会会员、葡萄眼知识产权法律协会会员、葡萄牙裁判协会董事会成员、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员和调解小组调解员以及由葡萄牙政府委任的葡萄牙工业商会仲裁员等职务。
Prof. Dr. Dário Moura Vicente在英国、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发表有大量论文和学术专著,如《葡萄牙自愿仲裁的法律适用》、《葡萄牙国际仲裁与对国外仲裁效力的承认》、《从葡萄牙视角看国际私法中的先合同义务》、《全球经济体一体化中的国际私法协调和统一》、《仲裁法在葡萄牙的最新发展》、《国际私法中的知识产权》、《欧洲自由和国际私法》、《罗马法系中的无形物品》、《葡萄牙国家享有的共同权利》、《葡萄牙国际商事仲裁》、《先合同义务的国际私法责任》、《国际信息社会问题的国际私法问题》、《国际竞争和外国判决的承认》、《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国际私法协调和统一》等。
主持人:郭琛
时间:2014年10月9日晚18:30
地点: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B211
主办:太阳成集团tyc3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