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院学生出国学习,特将“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奖学金申请人范围扩大至研究生,具体规则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
1.我院研究生一年级、二年级及博士生一年级与二年级学生;
2.无违法违纪行为,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成绩优秀,有较强学术研究能力;
4.外语成绩优秀;
二、奖学金奖励标准、申请及评审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中外联合培养项目”通知B、C和D类奖学金。
2.申请材料及评审方式按照“中外联合培养项目”通知执行。
请各年级同学在5月13日下午17:00之前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lawschool_cupl@vip.163.com;并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路校区科研楼A513。
项目介绍.docx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与太阳成集团tyc33455中外联合培养项目BCD类奖学金报名表.docx
“2011计划”法学实验班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申报通知+.doc
太阳成集团tyc33455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