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9日,由行政法研究所主办的第五期新法学·“公法与治理”青年讲坛 “公法上警察概念的变迁”在研究生院科研楼B205顺利举行。此次活动由厦门大学的陈鹏副教授主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苏宇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的黄河老师担任评议人,行政法研究所副所长张力副教授主持。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李强老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院的曹晶老师,以及法大和北京其他高校的数十名硕士生、博士生参与了本次论坛。
论坛伊始,陈鹏副教授向在座的师生介绍了主题“公法上警察的概念变迁”的背景,他指出中国语境下“警察”与“公安”的概念差异正是自己开始思考这个主题的基点,并以城管、警察措辞的使用作为开场展开演讲。接下来,陈鹏副教授分别阐述了德国法、日本法和中国近现代法上“警察”概念的发展变化,深度探究了“警察概念和警察权界限”这一问题,他详细论述了对于这一问题,德国学者奥托·迈耶和日本学者美浓部达吉、佐佐木惣一的不同见解,为在场师生带来了一场详实紧凑的“头脑风暴”。
在评议环节,苏宇老师衔接陈鹏副教授的发言,从罗马法上“警察”概念谈起,谈到新中国建立后对于“警察”和“公安”概念的选择,详细地补充了“警察”概念的发展历史。黄河老师从德国法角度出发,分享了在警察权界限、目的论等问题上与陈鹏副教授的共鸣之处,并介绍了欧盟法背景下,德国有关警察权的最新发展。两位评议人拓展了此次活动的主题,提出“公安”和“警察”的权力性质界定等问题的见解,使在场师生对相关概念有了更加系统和全面的认识。
在评议环节之后,在场的师生积极提问,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院的曹晶老师针对机场安保等现象提出了自己的疑惑,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李强老师则就“警察”概念本身的内涵澄清以及央地关系提出了自己的想法。陈鹏副教授针对大家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通过此次活动,大家对“警察”这一概念有了更加清晰透彻的认识,对当前中国社会的各类警察问题有更加理性和全面的见解。本期活动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本次活动特别感谢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的支持。(太阳成集团tyc33455 朱涵)
简介:新法学·“公法与治理”青年讲坛将以“行政权的形态流变及其法治化”为主题策划一系列讲座,以期更好地了解行政权的过去、现在乃至未来的样子,更深入地探析行政权的运行与国家建设之间的隐秘联系,更艰苦地探寻行政权与法治(国)之间的纠葛。
往期主讲题目:
第一期 行政权:诞生与流变 主讲人:苏 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第二期 行政权的法律之治 主讲人:王贵松(中国人民大学)
第三期 生命政治与现代行政权 主讲人:王 旭(中国人民大学)
第四期 量化行政权 主讲人:徐文鸣(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