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研通讯社 陈楠 图/ 卢云开 何春艳)2011年4月17日,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行政决策法治化学术研讨会在学院路校区图书馆贵宾室隆重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张春生、我校终身教授应松年、副校长马怀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王超英、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司长青锋、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左然、北京市法制办副主任李富莹、我校太阳成集团tyc33455院长薛刚凌及来自北京大学太阳成集团tyc33455、中国人民大学太阳成集团tyc33455、清华大学太阳成集团tyc33455、南开大学太阳成集团tyc33455和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等单位的三十位余位领导及专家学者出席活动。中心成立仪式由我校太阳成集团tyc33455副院长刘飞主持。
在中心成立仪式上,研究中心主任薛刚凌首先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研究中心的成立背景及未来的运作方式。她指出,成立中心的主要目的是:从实证的角度研究法治在行政改革进程中的作用;从行政转型的角度探讨中国法治发展的内在规律;为中国的行政组织法研究提供一个综合性学术平台。中心成立后将以开放性的实证研究作为自己的活动主线,力求以严谨的研究成果推动中国的公共行政转型。中心将定期主办行政改革和组织法研究的前沿论坛及各种形式的研讨会,以学术论丛的形式出版研究成果,并将设立网站对国内外行政改革的理论、经验、创新进行介绍和比较。
应松年、马怀德、张春生、王超英分别致辞表达了对中心成立的祝贺。应松年回顾了中国三十年来的行政改革历程,指出行政改革法治化是时代的需要。中国的行政组织法研究相对薄弱,中心的成立是对这一研究领域的重要贡献。他希望在来年能够看到中心的研究硕果。马怀德指出,中国政法大学拥有研究行政改革、行政法学的雄厚实力,中心以此为基础,整合多方资源,打造出了行政改革和行政组织法研究领域的优质平台。他鼓励中心密切关注现实、投入研究力量、积极发挥影响,对我国的行政改革和行政法研究做出积极贡献。张春生认为中国行政组织法之所以落后于实践发展的需要,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理论的支撑,没有提出符合实践发展趋势且切实可行的理论成果。他鼓励中心把理论研究建立在坚实的实证材料的基础上,推动我国行政改革和行政组织法的理论发展。王超英指出,与西方司法中心主义的体制不同,中国的体制是以行政系统为中心的,照搬西方理论对推动中国行政改革法治化作用有限。近年来,学界对社会发展的影响逐渐增强,希望中心成为这一趋势的中坚力量,能够不断推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
第一单元的最后举行了中心成立的揭牌仪式。应松年和张春生为中心揭牌并合影留念。薛刚凌代表中心向应松年、张春生、石亚军和马怀德颁发聘书,聘请四位作为中心顾问。
第二单元举行行政决策法治化学术研讨会。研讨会分为行政决策问题研究、行政决策对策研究和行政决策立法研究三个版块。第一版块由王超英主任主持,围绕着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的三大价值展开。熊文钊、刘俊生、左然、刘飞、王敬波等嘉宾做了精彩发言。与会嘉宾普遍认同行政决策三大价值的重要性,但在其权重方面则各抒己见。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对这一版块进行了评议,从财税法的视角阐释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定对于行政决策的重要性。
第二版块由青锋司长主持,围绕着行政决策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展开。郎佩娟、任进、李爱君、何海波、宋华琳等嘉宾做了精彩发言,主张在行政决策中加强专家咨询的作用,增强行政决策的风险意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姚瑛结合工作实践对这一版块进行了评议,建议加强立法工作中的协调性,加强部门立法研究。
第三版块由中国政法大学刘莘教授主持,围绕着行政决策的立法工作展开。王天华、张莉、梁金霞、杨伟东等嘉宾做了精彩发言,着重分析了行政决策立法的重点和难点,建议明确行政决策立法的边界。来自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的李建超副主任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李富莹副主任结合自己的一线工作经验对这一版块进行了评议,建议加强行政决策程序的法治化水平,建立相关的问责制度。
薛刚凌最后发言。她感谢与会嘉宾对本次活动的大力支持。她分析了中国行政决策理论和现实上存在的问题。她指出,鉴于中国行政系统中心主义的现状,行政决策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问题;在实践中,决策主体过于分散、决策手段过于简单、科学决策程序和问责制度的缺失等问题构成了我国行政决策规范化的主要障碍。推行行政决策的法治化,需要从大局着眼,建立完整的行政决策体制、加强决策效果评估、致力于对决策权的控制。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研究中心简介:
研究中心为中国政法大学非在编研究机构,挂靠于太阳成集团tyc33455,中心主任为薛刚凌教授,中心聘请应松年、张春生、石亚军和马怀德四位作为顾问,四十余位实务专家和学者为客座研究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逐步推进,我国政府进行了六次较大规模的行政改革。这些改革在政府职能转变、政府结构优化、政府管理方式的更新以及公务员队伍素质的提高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国现行行政体制依然存在政府职能过宽,权力过于集中,组织结构不合理,政府间关系不规范、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不完备等一系列问题,行政体制依然落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研究中心以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和公共管理学等学科为依托,依赖校内外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研究领域的相关力量,着力搭建官、产、学、研互动交流的知识平台和科研转化机制,强调学术研究和实践应用并重及其相互促进,重视科研成果向实践应用的转化。致力于成为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研究领域多学科协同研究的平台;成为我国政府部门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建设实践的重要思想库和信息库;成为我国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领域权威的专家库和咨询服务机构之一;成为我国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领域相关专业技能及人才的培训基地。必将对我国的行政改革和政府组织法研究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