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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如何面对法律实践——太阳成集团tyc33455第八届新年论坛 燕山大讲堂成功举办
时间 : 2012-01-10       作者:学工办       阅读数:

 

1月6日,新年的钟声还在耳畔环绕,太阳成集团tyc33455第八届新年论坛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交流中心拉开序幕。会议以 “理论研究如何面对法律实践”为主题,太阳成集团tyc33455法理学研究所所长舒国滢担任主持人,法理学研究所副教授范立波、法律史研究所讲师郭琛、法理学研究所副所长陈景辉、行政法研究所博士王天华、宪法学研究所博士谢立斌、行政法研究所副所长刘飞等众多老师参加了本次活动。
    舒国滢首先致开幕辞,他表示本次活动的主题宏大而开放,理论式研讨对将来的教学与研究会起推动作用。他还介绍了此次论坛的流程,论坛分两个单元,第一单元由范立波与郭琛担任报告人,评议人为陈景辉,第二单元由王天华、谢立斌担任报告人,刘飞担任评议人,每单元结束后有自由讨论时间。
    第一单元开始,范立波作报告。他谈到理论与实践关系复杂,不同学科看待该关系的复杂性有所出入。他个人认为法理学等同于法哲学,不应包括法律社会学。法理学研究应当注意问题的依赖性,没有标准就没有问题。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成为法理学的问题,哲学问题不同于特定时间领域的问题,而是具有一般性根本性的问题。根本性问题对维护法律尊严非常重要,认真对待法律实践的人都应关注一般性问题。法理学通过对法律实践中一般性根本性问题的思考改变法律社群潜在的观念,重点在于发现这一问题的思路。
    郭琛从法律史的视角出发讨论论坛的主题。法律史与法律实践的关系分为四个阶段:第一,古罗马出现法律职业者,罗马法的理论与实践中存在决疑式的思维方式,法律史作为一种手段为法律实践服务;第二,中世纪时期,法教育学、法解释学分开,后来人文主义法学派出现,他们对用篡改的内容解释现实生活的法学家提出批评,并且注意到法学阶梯的重要性;第三,近现代时期,出现具有高度暧昧性的历史法学派,此时法史学是法解释学的奴仆和工具,功利性强,他们没注意到法史学自身存在的价值;第四,二战后,法史学重建,成为独立的学科。他还指出我们应当注意法律传统的重要意义以及中国“上气不接下气”的现实,呼唤当下中国的历史法学派。舒国滢点评报告时间跨度大,范、郭二人的共同点在于反思各自学科的正当性,会议的主题转化为研究理论与实践的距离。
    陈景辉在评议中提出理论重于实践的观点。理论的不用或误用导致理论的无用,而理论反思是更重要的环节,不只是背书。“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过于偏激,实践是病人,理论是医生,对实践的每一步反省必须理性化。理论于实践而言具有不可或缺的构成性,无理论,也就无从谈实践。
自由讨论环节中,在座老师热情洋溢,争先恐后的表达自己的观点。 
    第二单元启动,王天华从实践法学之一的行政法学切入指出中国存在的问题。立法论唱主角,因为没有体系化的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讨论,行政法概念体系经不起推敲以及没有为实践提供充分的学术支持。学说与实践各说各话,新概念层出不穷但教育学匮乏。他对未来的展望是建构教育学,越是理论的就越是实践的。
谢立斌的报告题目为《宪法理论研究的现实意义》。其一,帮助国家机关发现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国家机关往往意识不到其行为与宪法有关,也就谈不上遵守宪法,宪法与国家机关具有高度相关性。其二,促进国家机关作出守宪的决策,国家机关守宪还是违宪的抉择是学者的任务,学者应当指出宪法问题。其三,指导如何守宪,对坚持违宪的顽固分子作出批判。
    刘飞在评议中表示赞同王天华常识阐述的重要性,对教育学匮乏的批评意义重大,中国的两贴膏药是社会主义和中国特色。他还指出谢立斌的报告有些本位主义,分析和研究宪法不仅是宪法学者的责任。
自由讨论中各位老师各自提出观点进行深度的交流。
    其后,舒国滢总结到:“论坛非常之精彩,带来戏剧般的享受,今天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是教育学,讨论的内容是教育学式的提问与批判。学科不同,各自知识有隔膜,法学界无规范统一语言的使用,不利于教育。”他还对到场嘉宾及观众表示感谢。
    太阳成集团tyc33455院长薛刚凌作最后致词。论坛对太阳成集团tyc33455的创新改革意义非凡,个人收获颇丰。法律实践是广义的,但理论与实践仍不协调,学科划分也存在问题。论题很有价值,让到场人员产生思想上的碰撞。新年论坛圆满结束。
    思维在交流中摩擦出火花,学术在实践中彰显价值。学问古今,法学理论源远流长激荡历史长河;法治天下,法律实践任重道远谱写现实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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