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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33455联合培养导师聘任仪式暨2008级专业实习阶段总结会成功举行
时间 : 2012-12-29       作者:教科办       阅读数:

2012年12月28日上午10时,太阳成集团tyc33455联合培养导师聘任仪式暨2008级法学实验班专业实习第一阶段实习总结会在我校昌平校区国际交流中心第一会议室举行。来自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昌平区人民法院、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等实习单位的实习指导教师,学院分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刘大炜教授,副院长焦洪昌教授,实践教学教研室主任许身健教授、副主任袁钢副教授,教学科研办江水长主任、李宏副主任,辅导员樊昌茂老师以及2008级法学实验班全体同学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焦洪昌副院长主持。

许身健老师介绍了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情况,宣读了太阳成集团tyc33455聘任联合培养导师名单。分党委书记刘大炜教授和副院长焦洪昌教授为联合培养导师颁发了聘书。

2008级法学实验班的徐鹏宇、程浩、董丽、王倩同学分别代表四家实习单位的实习生汇报实习情况。四名同学主要介绍了各单位实习生完成的工作情况,表达了在实习过程中得到的能力提升以及收获感想,并对四个实习单位的领导与老师致以衷心的感谢。

实习指导校内导师代表袁钢副教授对实习工作部署情况作总结。他用“法院化、检察院化、实践化、职业化四个转变”、“感谢及感动两个关键词”总结了这次的实习成果,并提出实习导师由现在的单向选择制向双向选择转变将更有利于促进和巩固导师与学生间的“师徒”关系,更有利于提高实习效果。

校外指导老师代表昌平法院的王之学主任、昌平检察院的袁文杰主任、海淀法院的葛玲处长和海淀检察院的林静处长及单位其他领导、老师分别代表四个实习单位就本单位的实习情况做了总结。四家单位领导均对此次法学教育改革项目表示肯定和支持,并对此次实习的法学实验班学生整体质量非常满意,希望能接待更多这样优秀的实习生。

刘大炜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六年制法学实验班意在培养实践型法律人才,我院高度重视对法学实验班的培养,注重同法律实务部门协同合作,共同探索和完善实践教学模式。通过这一阶段的实习,已经基本达到实习方案预期,这离不开实习单位领导和老师的鼎力支持和悉心教导。他同时希望同学们也要认真总结实习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在下阶段的实习过程中予以重视并不断改进,争取更加优异的成绩。

2008级实验班是我校招收的第一届六年制法学实验班,各项改革年措施处于先行先试阶段。该班专业实习时间扩充到1学年,且分多个站点实习,本学期为学生第一站点实习,分别在法院、检察院实习,太阳成集团tyc33455指定实践教学教研室派专人负责,教授委员会成立实践教学委员会,对实验班实践教学进行精心组织安排,保证实习效果,切实提升学生实际动手能力,提高学生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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