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研通讯社 文/陆建 图/敖和林)11月11日晚,“法官大讲堂”系列活动之——“行政诉讼与体制改革”讲座在我校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B211举办。本次活动的主讲嘉宾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行政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赵大光。太阳成集团tyc33455院长薛刚凌教授主持了该讲座。
“法官大讲堂”是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主办的高端学术平台和全力打造的最高层次、最高水平、最具影响力的学术品牌,立足高端,秉承学术,贴近实务,致力于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大讲堂通过定期邀请资深法官作为主讲嘉宾,对国内外司法实务与学术研究前沿进行独到和贴切的解读的方式,进而带动学生探讨法治路径、体悟法官历程、传承司法技能,是为法大师生搭建良好的学习交流的平台。本次活动是“法官大讲堂”系列活动的第一场,其顺利成功举办具有重要意义。
赵大光主讲的内容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行政讼诉的概况;二是行政诉讼的司法体制改革。针对第一部分,他讲到以下几点:第一,我国行政诉讼起步晚。世界范围内的行政诉讼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而我国的行政诉讼实施至今仅有二十多年;第二,我国行政诉讼起点高。由于我国在行政立法时,参照别国的经验,借鉴吸收了欧美国家的立法成果,所以,尽管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仅有七十多条法律条文,但其中的规则、理念不落后于、甚至高于世界上的某些国家;第三,我国行政诉讼发展快。《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之后,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大量增加,至今已有170多万件,每年平均有12-13万件;第四、我国《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效果好。这首先体现在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带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例如《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等,其次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规范与法治意识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随后,就行政司法体制改革方面,赵大光先是指出我国行政诉讼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然后针对这些问题就行政诉讼的改革设想、研究状况进行了分析。他指出,从司法的外部环境来看,地方法院出于对某些利益的考虑,明文列举了法院不能受理的一些案件,这其中就包含了行政诉讼案件。此外,行政诉讼的上诉率极高,是其他案件的七至八倍;从司法的内部环境来说,法院对行政诉讼的支持率较低,行政诉讼案件的人员配置较低。另外,在立法上,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较窄。因此,我国的行政诉讼改革有其必要性:一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必然要求。良好的行政诉讼改革,能够保障政令畅通,保障中央的政令能够在地方得到良好的执行;二是能够保障宪法的正确实施,使依法治国方略得到实现。而在改革的方案设计方面,赵大光指出,在设立四级或者三级行政法院设想上,二者各有利弊,因而在具体选择时仍要立足基本国情,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在赵大光讲解之后,在场的研究生就讲座中的疑问进行了提问,赵大光针对问题进行了耐心而又细致的解答。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本活动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办,太阳成集团tyc33455研究生会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