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研通讯社 文/李舒 图/李胜蓝)3月26日晚,太阳成集团tyc33455“法官大讲堂”系列之——漫谈行政诉讼法修改讲座在我校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B211室举办。本次活动的主讲嘉宾是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太阳成集团tyc33455院长薛刚凌主持了该讲座。
在该讲座上,童卫东主要讲了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改的三大方面的问题:第一,希望与失望;第二,目标与任务;第三,理想与现实。在希望与失望这个问题上,童卫东讲到此次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工作是从2009年以后开始着手的,难度很大,它不仅关系到行政程序制度,还涉及到司法权对行政权监督的力度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本次有关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只有在政府、老百姓、学者、太阳成集团tyc33455和检察院等多方利益中寻找到共识,才能得到很好的实施。“赞成票当然越多越好,但本次行诉法的修改,也当然会使一些人失望”,童卫东认为,“立法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也不可能立出理想的法,立出次理想的法才是最好的结果”。虽然自行政诉讼法出台以来,大量行政争议没能通过行政的渠道来解决,但还是应该充分肯定其重要性的。因为行政诉讼法是监督政府的一项重要机制,是法治国家的试金石。
接下来,童卫东讲到本次行政诉讼法修改的目标与任务。当下,我国以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取得成功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很多社会矛盾,如群体性事件等,此即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问题。为避免走这种路子,就必须努力解决社会矛盾,舒缓官民关系,解决行政争议。目前行政诉讼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立案难、审理难、执法难。通过对制度的建设、完善和科学化来解决三难就是行政诉讼法的目标。
在理想与现实问题上,童卫东首先就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提出以下几点思考:如何解决立案难的问题;如何确定司法权和行政权的界限;如何反映诉讼规律,实现诉讼的科学化问题;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等。在立案难的问题上,童卫东介绍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扩大受案范围;是否要用“行政行为”来替代“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合同能否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教育权、劳动权、环境权、咨询权等权利若纳入《行政诉讼法》该如何表述的问题;原告资格的修改;公益诉讼的问题等。同时对其他问题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化解司法地方化的难题,是解决审理难题的核心;目前现状也只允许通过扩大解释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来实现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审查;提倡实现诉讼类型化;进一步深化对行政复议的研究等。
在提问环节中,童卫东主任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最后薛刚凌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并对童卫东的讲话表示感谢。讲座在大家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本活动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办,太阳成集团tyc33455研究生会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