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2至13日,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市法学会军事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的“第九届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大型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学院路校区成功召开。本届论坛主题为“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军事科学院军队建设研究部原部长雷渊深少将、总政治部司法局原局长石成林少将、解放军军事法院原副院长黄林异少将、中央军委法制局原副局长朱建业少将、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苗林同志和太阳成集团tyc33455院长兼北京军事法学研究会会长薛刚凌教授等来自军队、院校和相关机构的领导、专家出席了本届论坛。与会人员还包括来自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西安政治学院、南京政治学院、空军预警学院、空军指挥学院、武警工程大学、武警警种学院、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40多所军地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百余位专家学者。
(部分与会专家学者合影)
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苗林在开幕式上致辞,提出要坚持法学研究的政治性和纪律性,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同时坚持创新,加强军事法学研究会自身的建设。苗林书记对会议的举办表示了热烈支持。
太阳成集团tyc33455院长薛刚凌教授在开幕式上的致辞中,对各位领导、专家学者莅临本届大会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忠心的感谢,并表达了希望论坛可以成为关心军事法治建设研究的专家学者的平台的真诚期待。
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兼北京军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李卫海教授担任大会主持。
本次论坛围绕“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这一主题,分为五个单元进行研讨。
论坛第一单元讨论的主题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基本问题研究”,由武警部队总部法制办杜树云主任主持。国防科技大学毛国辉教授就“官兵依法治军主体性地位研究”、中国政法大学肖凤城教授就“依法治军重点问题研究”、军科军建部管理法制室冯定汉主任就“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的优势”、武警警官学院王永振教授就“对构建中国特色武警法治体系的思考”分别进行了主题发言,西安政治学院郭向军副教授、西安政治学院曹莹教授、国防大学教授钱寿根、武警警官学院政治法律系副主任何金鑫分别进行了评议。
在本场讨论中,毛国辉教授强调,官兵是军队的主体,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坚持官兵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官兵主体作用。而为了充分发挥官兵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主体作用,必须强化官兵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完善对军人权益的法律保障,健全官兵参与部队事务管理的法规制度,强化依法治官、依法治权。肖凤城教授以国防和军队改革事项及法治建设基本规律为主要依据,从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完备法律监督体系、革除部门立法弊端、深化军事法治教育四个方面阐述了依法治军的重要问题。冯定汉主任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是我们党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军事原理,经过长期探索实践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符合我国国情军情的军事规范体系。它集中体现了我军的特点和优势,是我军建设、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制度保障。因此只有保持政治清醒,增强战略定力,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的优势,才能始终确保我军建设和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王永振教授提出,中国特色武警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中国特色武警法治体系,必须着重健全和完善武警法规制度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
论坛第二单元讨论的主题为“军事法治监督体系完善问题研究”,由国务院政法国防司姚茂斌处长主持。武警学院李佑标教授就“试论军事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立法保障”、武警工程大学徐庶博士就“台湾地区宪兵制度沿革及与欧美国家比较研究”、武警工程大学军事法学教研室欧阳华主任就“国外警宪部队组织形态结构及其启示”、西安政治学院朱晓红副教授就“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法治解读”、中国政法大学傅达林博士就“军事法调整范围——兼论军事法对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回应”分别进行了主题发言,武警后勤学院聂秀华教授、海军学术研究所解德海干事、武警警种学院苗吉伟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杨永康副教授、国防科技大学张艳副教授分别进行了评议。
在本场讨论中,李佑标教授提出,改革军事司法体制机制,既是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要内容。但是,重大改革应当于法有据。因此,军事司法机关自身的体制机制改革是需要立法加以保障的。当务之急,应当着力做好明晰军事司法的权力性质、推进军事司法的顶层设计和完善军事司法的管辖制度三项工作。徐庶博士通过对台湾和欧美国家宪兵制度的比较,总结出勤务种类日趋多样、勤务特点趋于同质和兵力员额不断增加等共同特征,为相关方面的研究提供了素材资料。欧阳华主任通过对国外警宪部队组织形态的警种结构、层次结构、智能结构的研究,期待对我国武警部队组织形态在编成多元、调整结构和减少层次方面可以具有借鉴意义。朱晓红副教授强调,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过程中,法治是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基本依托。因此要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着力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为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傅达林博士认为,军事法调整范围是军事法理论中的基本问题,反思厘定军事法调整范围,对于建构军事法体系、提高军事法独立性、指导军事法实践等具有重要意义。学界对军事法调整范围的分歧,在于确定标准僵化不一。采取军事利益的实质性标准,能凸显军事社会关系的本质属性,保证军事法调整范围的逻辑自洽与周延及面向实践的开放性。
论坛第三单元讨论的主题为“国际军事法问题研究”,由吉林大学李韧夫教授主持。在本单元中,华东政法大学管建强教授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享有管辖权的新论”、湘潭大学万志鹏副教授就“战争与武装冲突法的发展与我国军事刑法的缺陷”、中国政法大学尤东晓博士就“试析中美有关专属经济区军事测量合法性问题的争议”、空军预警学院讲师何蓓博士就“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的法律解析”、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武装部队合作代表扎旺?拉涅罗?奥夏就“国际人道法与武装力量的关系”进行了主题发言,武警工程大学王秋峰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姜涛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李卫海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讲师张连凯博士分别进行了评议。
在本场讨论中,管建强教授从历史实证的角度揭露了日本右翼虚化战争罪惩罚性规范存在的伎俩,论证了无论是战争罪的禁止性规范还是破坏和平罪的禁止性规范,它们都蕴含着惩罚性;阐述了国际法的效力是来自当事国的共同意志。同盟国与战败国之间依据既有的禁止性规范、创造性地对破坏世界和平的战犯进行惩治,恰恰符合了国际法的基本特征。万志鹏副教授提出,二战结束以来,基于国际军事法庭对战争罪犯审判的实践,当代战争与武装冲突法开始日益深刻影响着国际刑法的发展,进而也影响着我国军事刑法的发展。然而,战争与武装冲突法法所确认的战争罪行如侵略罪、战争罪、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等在我国刑法中并无明文规定,这必然使我国在行使普遍管辖权时面临困境,并对我国军事刑法现存问题作了梳理。尤东晓博士从背景、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及相关国家的权利及义务、中美对专属经济区内军事测量活动的不同立场进行梳理,对中国的应对之策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何蓓博士强调,不论是从国内法还是国际法的角度来审视,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不仅违背了日本宪法和平主义的根本原理,也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颠覆。同时,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具有明显遏制中国的倾向,我国必须采取多种举措积极应对。扎旺?拉涅罗?奥夏先生从国家与国际人道法、军队与国际人道法、国际人道法的作用三个方面介绍了国际人道法。
论坛第四单元的主题为“军事行动法律问题研究”,由空军预警学院杨志国教授主持。在本单元中,空军指挥学院王继讲师就“构建维护我国海空安全作战行动法律体系”、西安政治学院研究生段绍江就“武装冲突法实战运用方法及启示——以以色列加沙行动为例”、南京政治学院王丹妮博士研究生就“军事法律执行力的内核研究”分别进行了主题发言,西安政治学院朱雁新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李强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冷新宇副教授分别进行了评议。
在本场讨论中,杨志国教授认为,在当前我国海空面临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深入研究维护我国海空安全作战行动中的法律问题,加强相关立法,对有效维护我国海空安全,争取更多战略主动和法理优势具有重要意义。段绍江在发言中,通过总结以色列关于2014年加沙冲突报告的做法,从以色列对武装冲突法的运用中汲取经验,为我国应对未来武装冲突中对武装冲突法的运用提供一些思考和启发。王丹妮认为,军事法律执行力的提升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军落到实处的关键环节。以军法从严为特征,军事命令作为表现形式,使军队持续保持在秩序与控制的状态,最终实现保障战斗力的终极目标构成了军事法律执行力的内核。
论坛第五单元的主题为“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问题研究”,由刘广滨律师主持。在本单元中,王明勇上校就“让军事法律顾问成为拓展国家军事利益的尖刀和维护国家军事利益的固盾”、海军学术研究所解德海干事就“法律顾问制度发展轨迹及趋势研究”、西安政治学院讲师陈利就“加快推进军事法律顾问制度构建,提升党委重决策和军事行动法律保障能力”进行了主题发言,国防科技大学朱道坤副教授、空军指挥学院张京坡讲师、西安政治学院刘中欣讲师分别进行了评议。
在本场讨论中,王明勇上校强调,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必须创新思路,更新观念,脚踏实地,从制度设计、建章立制和人才培养等源头性的基础性的工作开始抓起。解德海干事提出,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应当理清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轨迹并对其建设趋势作出准确分析。陈利讲师在发言中强调,加快制定《军事法律顾问条例》,为军事法律顾问有效开展工作提供立法保障。建设军事法律顾问队伍,从编制、选拔、培养、自我锤炼等方面形成人才储备的良性机制。深入开展理论研究,突出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保持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发展的强劲动力。
本次论坛的每一单元都安排了自由发言的环节。在自由发言阶段中,各位学者各抒己见,就学术观点相互碰撞,会场学术气氛深厚、热烈。在最后的自由发言环节,军事科学院军队建设研究部原部长雷渊深少将、中央军委法制局原副局长朱建业少将、中国政法大学张柔桑教授分别就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法治问题、军事法治存在的问题、军队律师制度相关问题进行了简短而深刻的阐述。雷渊深将军强调,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法治问题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军事法治研究的主题、是大有可为的课题,研究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法治问题要有战略思维。朱建业将军指出,依法治军应抓住军事法的制定、国际法规则的制定完善、军事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以及领导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等关键问题。张柔桑教授从军队律师职责任务和职权配置、队伍的建设和编制体制问题三个方面,提出应深化改革,发展军事法律顾问制度。
上海武警政治学院周健教授受大会委托做了本次论坛的学术总结,梳理了军事法学科一年来的十件大事和本次研讨会的新观点、新概念;太阳成集团tyc33455院长薛刚凌教授做了大会总结,指出本次论坛是一次远见和实际兼备、官员与学者良好互动的交流,提出应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防和军队改革,同时期待第十届论坛将与北京市法学会军事法学研究会联合,吸收军事法学研究会理事共同研讨,为军事法学人推进军事法学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
(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部分师生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