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研究所与美国天普大学柯祈福(Burton Caine)教授及其夫人交流
作者——谢立斌
4月7日下午,在焦宏昌教授主持下,太阳成集团tyc33455宪法学研究所与美国天普大学的柯祈福(Burton Caine)教授及其夫人Shulamith Wechter Caine女士在学院路校区进行了一次愉快交流。
柯祈福教授从1977年开始在美国天普大学太阳成集团tyc33455任教,研究领域包括宪法、第一修正案、比较宪法、政治与公民权利以及反垄断法。与宪法学研究所进行交流的时候,他先作了一个关于言论自由的演讲。他指出,美国宪法权利法案规定的个人权利(individual rights),实际上与宪法原文的原则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如果不看权利法案,美国宪法充分体现了民主原则,适用多数决。然而,修正案规定的个人权利,则表明即使多数派也不能够侵犯少数派的权利,这对于民主原则是一个修正。事实上,个人权利就是少数派的权利,甚至是一个人对抗所有其他人的权利。然而,这一观念,在现实中往往并不能够毫无保留地被人们所接受。就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的言论自由(freedom of speech)而言,修正案本身并没有对这一自由规定任何限制,从字面来看,言论自由受到绝对的保护。然而,柯祈福教授在课堂上的问卷调查表明,尽管所有人都声称赞成言论自由,但在问道什么言论不应当受保护的时候,每个人都提出各自认为不应当受到保护的言论。例如,十岁孩子的母亲反对保护色情言论,在美国国旗之下战斗过的军人认为焚烧美国国旗不应当受到第一修正案保护,等等。总之,每个人都会提出自己认为不应当受到保护的言论,其结果,就是最终取决于谁是新闻检查官,谁的意见就能够取得胜利,而这同时也就意味着言论自由的终结。从这一番论述,柯祈福教授提出自己的主张,认为言论自由不应当受到任何限制。不过同时他指出,在美国,他的观点并不受到多数支持。
接下来,柯祈福教授介绍言论自由在美国受到什么主要限制。在实践中,人们往往把一些言论排除在言论的外延之外,认为它们不属于第一修正案意义上的言论。例如,在1919年的一个案件中,社会主义党的领导人呼吁年轻人不要参军。其言论被认为是一种行动(action), 而不是言论。在另外一个案件中,对于宣称致力于暴力推翻政府的美国共产党,法院认为其言论是鼓动人们参与世界范围内推翻美国政府的阴谋,也不构成言论。就目前的现状而言,言论自由的保护有两个例外:性和儿童。如果是这两个因素同时存在,即涉及到儿童的色情内容,则更不受保护。除此以外,柯祈福教授还加上的第三个因素即互联网,指出互联网上的涉及儿童的色情内容受到严格禁止。对此,柯祈福教授认为,网上的很多内容都是来自美国以外的网站,而且有关责任人员很难找到,因此对此予以限制并不可行,而应当取消这一限制。总之,既然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美国对言论自由规定任何限制,也就应当绝对保障这一自由。
在实践中,柯祈福教授也身体力行言论自由受到绝对保护的观念。他身为犹太人,曾经为纳粹言论做过辩护。一些从纳粹集中营逃离的人们找到他,挽起袖子,让他看手臂上纳粹烙上的编号,问他为什么要为纳粹言论辩护。他的回答是:言论自由是绝对的,任何人都应当享有这一权利。如果你不喜欢某一言论,你应当自己行使言论自由,针锋相对地进行反驳,而不是限制他人发表言论。如果令人讨厌的言论不受保护,那么,每个人的言论在一些情况下都有可能引起其他人反感,都有可能在这种意义上成为少数派。如果不保护自己看来别人令人不悦的言论,或许自己的言论在某个时候引起他人反感,也就不受到保护了。
柯祈福教授指出,绝对的言论自由当然会导致一些损害。但是,这是不同价值之间的冲突。选择了这一价值,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必须放弃或者部分放弃其他与其相对立的价值。例如,官员和公众人物的名誉保护而言,纽约时报公司诉沙利文案中确立了如下规则:对于官员和公众人物的不利言论,必须是错误的事实陈述,必须造成了损害,而且行为人必须具有恶意,才构成诽谤。这就极大的保护了公民的言论自由,而不利于官员和公众人物的名誉保护。柯祈福教授作出这个价值选择是正确的,他甚至认为,对于公民的这种言论,应当提供绝对的保护,即使符合前述要件,公民的批评也不构成诽谤。在该案中,最高法院有三名大法官就持有这种观点。
在报告之后,宪法研究所的成员就私人之间侵犯名誉权的言论是否受保护、人肉搜索等问题,与柯祈福教授展开了热烈讨论,交换了双方的意见。之后,其夫人Shulamith Wechter Caine诗人朗诵了其创作的一首诗:《Mao in Snow》,就文学和法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通过这次交流,宪法学研究所增进了对于美国宪法上言论自由的理解,对于教学研究工作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