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上海交通大学叶必丰教授做客我校名家论坛,谈地方法规范的“飞出”适用
时间 : 2024-06-05       作者:       阅读数:

2024年6月2日,中国政法大学名家论坛第303讲暨太阳成集团tyc33455“公法与治理”系列讲座第36期在海淀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图书馆一层会议室举行。上海交通大学太阳成集团tyc33455讲席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叶必丰老师为我校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地方法规范的‘飞出’适用”的精彩讲座,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卢超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王青斌教授、太阳成集团tyc33455赵宏教授参与论坛。本次论坛由科研处、太阳成集团tyc33455行政法研究所主办。论坛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成协中教授主持。

叶必丰教授探讨了行政区划制度下地方法规范的跨界适用问题,特别是在“飞地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法律挑战。他指出,虽然国家通过行政区划建立了有效的国土空间治理,但这导致了行政壁垒和区域发展不平衡。随着“飞地经济”的兴起,需要新的管理制度和法律适应性来推动区域合作和发展。叶必丰教授指出,民商事领域可以通过冲突法和法律选择制度解决地方法规范的跨界问题;而在行政法领域,地方行政法规范“飞出”适用的基本规则是“协议-批准”。在联邦制国家中,成员可以按民商事冲突法和意思自治原则约定行政法规范的“飞出”适用,而在单一制国家中则通常需要经过批准。

叶必丰教授还讨论了地方治理制度对“飞出”适用的影响,强调在实行地方自治的情况下,关于“飞地经济”行政管辖权的约定需要经过民意机关的批准。他通过上海浦东新区法规等案例的分析,展示了法律创新在解决“飞地经济”法律适用问题中的重要性。最后,叶必丰教授总结认为,国土空间的静态秩序需要与动态秩序相兼容,主张以地方法规范在本行政区范围内实施为原则,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地方法规范的“飞出”适用,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和法治建设。

与谈的四位教授针对叶必丰教授的研究展开了深入的探讨。赵鹏教授强调了区域合作法的理论基础和实践重要性,同时提出了区域合作中新空间的形成与现有法律制度融合的问题。赵宏教授则从法律与经济发展的匹配性出发,对区域合作中法律规范适用的原则性问题提出了思考。卢超教授回顾了叶必丰教授的研究轨迹,将其研究的扩展视为行政法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研究的结合,并从宪法层面对地方政府之间的协作提出了见解。王青斌教授则从区域合作中的利益分配和效率角度出发,通过大兴机场的案例探讨了区域合作的复杂性和成本问题,提出了通过调整利益分配来解决法律适用问题的可能性。参与讲座的同学们也就区域合作的实践问题、法律规范的创新应用等话题展开了讨论,现场气氛热烈。

最后,成协中教授对本次论坛进行了总结,强调了区域合作法制研究的重要性,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提出了期待。

在两个多小时的交流讨论中,叶必丰教授以其深厚的学术底蕴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听众呈现了区域合作法制研究的最新成果,并对如何通过法律手段促进区域合作、解决实践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启示。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与会师生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期待未来能有更多此类高水平的学术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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